李氏又去给上官重楼端了蜂蜜水, 好家伙,喝了两碗还嫌不够,眼巴巴的看着李氏…… 随即又喝了两碗,还是觉得不太够,等着肚子咕噜噜的响, 这才搔了搔头,道, “我说怎么喝了这许多还难受, 原来是没吃早膳。”
李氏简直哭笑不得了。
这会儿姜秀娘算是相信了,这人估摸着还真是不通俗物。
汪老太爷中午就留在这边用饭,因为人多摆了两桌,小孩子一桌,大人一桌, 这要是放在有点讲究人家,肯定是男女分卓的,不过在乡下,每日里辛苦劳作, 缺吃少穿, 根本就没办法这般,也就不管这些了。
桌上的菜都是姜秀娘种的,不过像是小红萝卜已经是最后一季了, 吃着已经没有一开始那般清脆了。
汪老太爷虽然时常过来蹭吃蹭喝的, 但是也没少往姜家拿东西, 比如那一锅野鸭竹笋汤, 就老太爷从外面带来的野味。
汪羡康这还是第一次跟自己同龄的孩子吃饭,他以前体弱,很少出门,筷子倒是会拿,也用的很好,但是对眼前的食物提不起兴趣来,这凉拌胡瓜(黄瓜)怎么不削皮?他们家的胡瓜都是去皮后,切成小条,整整齐齐的摆好,旁边还要放一朵鲜花点缀,看着就是赏心悦目。
至于那一碗杂粮饭就更让他厌恶了,里面有黑豆子,黄色的高粱,还有小红豆,参在一起,变成了奇怪的颜色,反正按照他理解的色香味俱全的标准,实在是差的太多。
姜东舫往嘴里塞了一口胡瓜,然后还不忘去跟弟弟抢另外一块,正吃得起劲儿,结果发现一旁的汪羡康却是一筷子也不动。
姜东舫咽下嘴里的菜,道,“我听说那富贵人家的少爷,就是吃饭也都旁人喂,你是不是不会用筷子呀?”那表情一脸的瞧不上。
“谁说不会?”汪羡康被气到了,立时就拿了筷子,夹了一块胡瓜入口,别说看着不怎么样,但是吃起来居然还很清脆。
就着那胡瓜又吃了一口饭,又意外的好吃。
“好吃吧,我姑姑做的饭菜最好吃了!”姜东舫得意道,还好心的夹了一块到汪羡康的碗里,“给你。”
汪羡康发现一旦起了头就不难了,所有看着不怎么样的菜肴,吃起来居然还都不错,他吃的要比两兄弟还要慢,细致,这是他从小的习惯,肠胃不好,就养成了细嚼慢咽的习惯,所以总是要慢一些。
只是一眨眼的功夫,那小桌上的菜就都见底了,汪羡康举着筷子…… 最后又放了下来,那个胡瓜真好吃呢。
好在姜秀娘又上了最后一道菜,野鸭竹笋汤,孩子们这边一碗,那边大桌一大碗,鸭肉都在厨房撕好的。
姜东舫还会跟汪羡康客气几句,觉得自己是大哥,要照顾这些弟弟,但是姜东旋可不管这些,晚了就没了!!
往嘴里塞了鸭肉,又塞饭,结果就一下子噎住了,拼命的捶胸口,汪羡康瞪大了眼睛,怎么跟上官郎中一样?吃饭还能被噎到,结果大桌上,上官重楼也拼命的捶胸口,刚才一时赛的多了噎住了。
得,两个傻子,汪羡康心里鄙夷的想着。
吃过了饭,汪老太爷就准备带汪羡康回去了,得带着孙子睡一会儿午觉,这样才能长高一点。
只是上官重楼却是不肯走,他对姜秀娘的菜地很感兴趣,他是学医的,常年品草药,嗅觉和味觉要比别人都要灵敏,他道,“我祖父说过,有一种福泽宝地,能种出上佳的药材,我刚吃吃着那些菜,就是最普通菘菜都要比外面的好吃。”
姜秀娘很是吃惊,这个人虽然不懂俗物,但是在医药上的天分,恐怕不是常人可以比拟的。
上官重楼性子很是腼腆,道,“姜小姐,你不介意我瞧瞧吧?”
“你看吧,正好我这边种了人参,也不知道种的好不好。”姜秀娘忙不失迭的说道,她正在学药理,正好来了这样一个名医,正是求教的好机会,不然等着汪羡康走了,上官重楼自然要跟着走,那时候就没机会了。
上官重楼很是感激的朝着姜秀娘笑了笑,眉眼弯弯,因着眼眸纯净,毫无杂色,居然有种孩童一般的无暇来。
“一般人参需要种植五年以上才能下药,山参则更长,至少需要十年…… 这是今年刚种下的吗?但是起码有二年的成效了。”上官重楼显得很是兴奋,“姜小姐,这家这地不简单呀!”
姜秀娘颇有些心虚,她知道这不是什么宝地,纯粹就是靠了小树苗的扶植而已,却还是忍不住问道,“什么是福泽宝地?”
“其实就是湿度,泥土的养分等原因,形成的最适合药材种植的地方而已。”上官重楼解释着,“不止人参,还可以种点别的,比如灵芝,当归这种。”
“灵芝要怎么种?”
“我可以挖一些腐木过来……”
谈到最熟悉的医药,上官重楼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,神采飞扬的,极为博学。
两个人相谈甚欢,上官重楼约定明天一早就过来,然后就准备回去继续看书了,老太爷有不少藏书,他都没看完呢。
那之后上官重楼每天都会来看看人参的情况,当然汪老太爷和汪羡康也会一起过来,然后汪老太爷会指使汪羡康在菜地里抓虫,除草,美名其曰是锻炼身体,其实汪羡康能做什么?也就是在菜地里玩了,那之后顺道在姜家混一顿午饭,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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