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受导师的邀约给大二的学生做一堂法律会讲,中途有几个与法律有关的问题要提问,我目光搜掠全场,最后一排的一位女生正与身边的男同学说话。
心中一顿就扬声而道:“请最后一排第三个位置的女同学来回答一下我这个问题呢。”
当时我是抱着让她出糗的心态点名喊她回答的,但没料她起身后没有一点窘迫,相反地还态度从容地反问我是什么提问,赢得底下一片嘘声。她抿唇而笑,说了句:“还不允许人上课时开点小差的嘛。”
别说一帮大二的学生了,就连我当时也没绷住笑了。
后来会讲结束时换导师上去点名,我特别留意那女生的名字,叫贾如。
而她身旁的男生从头至尾也没被叫到,显然不是这班的学生。
第二次见到贾如是导师的一次文案课题,其中有她在。我看见她时不免讶异,一个大二的学生何至于受导师如此青睐。渐渐地我发现这个丫头有天赋,她有极强的法律敏锐性,往往一个很细微的点,别人一带而过,她却能从中挖掘出更多的内容。
课题做完,我对她刮目相看。之后每次导师开课,我都会建议带上她,熟悉后便也了解那个与她常走在一块的男生是她男朋友,叫周瑜。
可是大二下半年,他俩就分手了。我以为她会如寻常女孩子一般为失恋而痛哭,会萎靡不振很长一段时间,但除了变得比以前沉默外,并没有别的差别。
当时想,可能爱得不够深吧。
但事实上后来我才明白,不是爱得不够深,而是,爱刻在心里了。
原本我已毕业进了法院工作,没太多时间再回学校帮导师做课题的,但是每次导师打电话给我时都满口答应了,因为,能与贾如一起。
当时也不能界定我对她是什么心思,若真要具体化那就是欣赏吧,觉得这位学妹是一个可塑之材,想亲自带她。没想就这么一带两年,到了她毕业季。
毕业典礼那天,我本来手头有个案子要上庭的,但我交给了助理律师。匆匆赶回学校,典礼已经开始了,底下黑压压的一群人我也找不到她,只能随便找了张位置坐下。
枯坐了片刻有些无聊,正想低头拿手机出来询问法院那边的进展,但听身边有人窃窃私语说轮到法律系上台了。我立即抬头,几乎一眼就在人群中找到了贾如。
她的个子比较高挑,长发利落地披肩,站在合唱团里尤为显眼。他们唱的歌并没有入我的耳朵,因为,我全部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。
后来回想,觉得大抵是那天回到了母校,看见贾如站在曾经自己站过的台上。
她长发披肩,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弧度。
于是,后来很多个晚上当我再想起的时候,好像都能令夜晚变得更加耀眼。
也许是典礼当天舞台的灯光太亮,也许是站在她身边的人都成了陪衬,也许是她无形中散发的气场。我就坐在最后一排远远地看着她,便醉的不成样子了。
从那一天起我知道,自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。
我毫无迟疑地带她进了法院,依旧把她带在身边,将自己在职场的所有经验毫无保留地教给她,也教会她如何站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。
本来以为与她不必太急,慢慢就水到渠成了。可有一天却无意中撞见她与一个男的约会,我的第一反应是目光严沉地审视那男人,得出的结果是——他俩不合适。
男的叫陈欢,据说是个IT男,可一看就能看出其眼带桃花,表面看似老实,骨子里却有着另一面。本想提醒贾如的,但转念一想也好,让她情感上遇点挫折并不是什么坏事。
要在律场纵横是需要一颗强大的心脏的,挫折是其中一门必修课。
可我没想到只过半年,她居然说要结婚了,与那个男人。
突然间我发现自己错了,感情不是别的考验,应该当机立断,否则就会与你失之交臂。我问她可有想好,而且怎么这么早就结婚了?她回答我:已经领证了。
那天回去我一个人独自开了瓶红酒,喝完一整瓶却也没醉意,躺在沙发上第一次感觉心里钝钝的疼。但在第二天我依然一脸如故地上班,甚至也交了女朋友,想说并不是非她不可。
眼看她的婚期将近,我在考虑到底要不要参加婚礼。如果去,意味着要面对自己已然错失的爱情,从此就要站在一个朋友、学长的位置,再不能逾越半步。但就算我不去又能如何?我有些五味杂陈。
然而就在她婚礼前一天,我突然收到一条说婚礼取消的短信。贾如叫我去拘留所接的她,在那门外我看见了周瑜。几年情谊,自是早从她口中获知这位前男友,也正是那年我认识她时分手的那位,这其实也是我在看见她与陈欢约会时并没太上心的原因,觉得那陈欢连周瑜都比不过,怎么可能入得了她的眼。
她与陈欢离婚固然是在情理之中,但她竟然在民政局办离婚证的当天,又跟周瑜领了结婚证。我很气怒,有这样对婚姻轻慢的吗?
如果说之前我不看好她跟陈欢,那么即便是她跟周瑜领证了我同样也看不好。
不是我有预见性,而是如此草率复合并且领证结婚,本身就是不理智的行为,这在之前是从未有过的。如我所料,她与周瑜的矛盾不会因为再次相遇而减少,反而摩擦越来越大,而周家人是压死他们婚姻的致命稻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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