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只是一场闹剧,每个人都在演戏。只是你并不知道,你的戏什么时候上演,什么时候散场。当你还眷恋这个舞台的时候,却发现,这里早就不属于你,没有了你的位置。
也许,这里从来就不曾有过你的位置。
“准备好,3,2,1!”
这是叔叔的婚礼,我和大伯的女儿是花童,拍大合照的时候,我们蹲在最前面,笑得非常甜。
“尼安真是越长越可爱了。”他们总是这样在我父母面前不遗余力地赞美,每次都是这样,可他们的笑容是那么的不自然,看得我很不舒服。母亲把我揽在怀里,自豪之余也不忘对对方的孩子加以赞许,礼尚往来,一贯如此。
惟有大伯,他总是把我高高地托起,放在自己的肩头,带着我到处跑。从他的目光中,我清楚地地看见:纯粹的喜欢—因为大伯一直想要个男孩儿,可大伯母身体不好,不适合再生育,在他心里,我和他的亲生儿子没两样。他管我叫小子—漂亮的小子,我管他叫老子—神气的老子。
他很喜欢我,却讨厌我的父亲—他的二弟,赤裸裸地讨厌,厌恶他的虚伪。当时的我太小,并不明白这个词的含义,但是,大伯在我心目中是条坦荡荡的汉子,和绝大多数的北方男人一样,很man。
喜欢与讨厌都是相互的。诚如大伯讨厌父亲那样,父亲也不太喜欢这个大哥,这一切都归于父亲早年的一次投资。当时,父亲通过大伯的介绍,与大伯的朋友联合开发一个楼盘,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两个人闹得非常不愉快,大伯被夹在中间作和事佬,他认为是父亲太斤斤计较,才导致了这次合作的失败,父亲自然不买账,两个人的关系便渐渐僵化。
大伯的女儿叫文丽,比我小两个月,小时候的个头比我高,总喜欢和我抢玩具。因为,她是名义上的“妹妹”,我没得抢,一切任由她摆布。尽管她很蛮横,我却一点都不讨厌她,可能是欣赏大伯的缘故,爱屋及乌了。
每年夏天,我都会到大伯家里住一段时间—那是一个乡下的小别墅,是田家的祖屋,空气非常新鲜。大伯家里的条件不如我们家,但他的人缘非常好,常常有人帮忙介绍业务,他却不急于做,偶尔牵线搭桥,让给其他朋友做—久而久之,他在业内的名气和口碑倒被推了出来。他是一个好男人,对妻子非常照顾,对女儿无微不至,除了事业平平外,一切都很完美—当然,他也乐得过这样的逍遥日子。
别墅的后面是一片菜园,那是文丽的游乐园,她最喜欢在那儿捉菜青虫玩,房间里大大小小的玻璃罐里放的都是虫子。直到上了幼儿园,小朋友们都很嫌弃这个,指甲缝里布满污泥的女娃儿,她才开始变得收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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